2017盐城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公告(2)
2017-11-27 09:24:1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人员聘用
⑴体检和考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⑵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yc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人数低于应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四、人员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用工的方式,由盐城市人社局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工资报酬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可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0515—81611718。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 0515—68608313;
市515人才服务窗口 0515—66666515。
附件:盐城市人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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