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盐城滨海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公告
2020-06-04 14:04:20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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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检验检定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水平高质量发展,承担好市场监管的技术支撑职能,增强服务地方企业的能力,经县领导同意,现委托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4个岗位、14名计划。其中:物理实验室检验员4名、化学实验室检验员5名、计量检定员2名、业务受理报告编制员3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工作态度积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吃苦耐劳,热爱检定检验事业。
3、举止大方,口齿清晰流畅,有良好的语言及书面表达与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反应灵敏并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办事沉稳、细心、认真,性格温和,勤奋好学,服从岗位统一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滨海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 日- 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核和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可减免考务费。
报名地点:江苏省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
通过资格审核并且完成缴费人员,即报名成功。
2、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人员须在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城人民中路170号403室)领取准考证。
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两张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0515-89196060。
四、招聘办法
1、笔试
(1)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9196060)。
2、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放弃面试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满分为10分,累计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1)应聘业务受理编制岗位具有计算机、文秘专业证书的每本加2分;
(2)应聘计量检定、物理化学实验室检验检测岗位具有相应专业检验员证书的每本加3分,具有大型仪器操作使用证书的每本加2分。
(3)具有岗位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加3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5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加分之和。
五、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5、薪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
(1)普通人员。根据工作绩效,年薪含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住房)约4.2-4.8万元。
(2)检验技术骨干人员。能够正确判断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题的检验技术骨干人员,或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含省人社部门认可的注册计量师、执业药师等)年薪(含五险一金)约4.5-5.5万元。
六、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第12派驻纪检组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12。
七、本公告由滨海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滨海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滨海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6月4日
以上即为《2020盐城滨海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4名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盐城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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