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亭湖区政务办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3人公告(2)
2018-08-21 14:33:01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亭湖区人民政府
三、面试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形态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如果报名人员较多,可采取初选方式进行筛选,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基本素质、能力、水平、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及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亭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咨询电话
亭湖区政务办 0515-89802667。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亭湖区纪委派驻区政务办纪检组进行监督。电话:0515-89880624。
附件:亭湖区政务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亭湖区政务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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