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响水县镇区中小学招聘教师92人公告(2)
2018-07-17 11:16:48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响水县教育局
5.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县人社局、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教育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需选岗岗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需选岗的岗位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选岗的岗位不递补。
2.拟聘新教师须在2018年8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县教育局档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的受聘服务期一律为5年(包括试用期),新聘用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推进创新型县份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研究生、“985、211”高校本科生给予每月每人1000元生活补助,补贴期限5年。
九、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8878011。
十、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管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86781038。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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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水县镇区中小学2018年教师招聘职位表
2、响水县镇区中小学2018年教师招聘岗位表
3、响水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在线填写,详见公告)
附件:1-3下载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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